景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强化环保监察执法

2016-01-12 11:09: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刘晓莉

    一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集中开展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铁腕执法和零容忍的高压工作态势。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对发现有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积极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二是加大环保宣教力度。深入乡镇、村居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群众环保意识;积极向企业宣传环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举办企业法人环保政策法规培训班,积极引导其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工艺升级,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体系,开展环境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权限、聘请法律顾问等手段,形成执法合力。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按照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科学谋划、督导检查、挖潜落实的工作方法,大力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有效确保省、市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审批,决不让一个“三高”企业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绝不允许任何企业违法排污擅自开工生产。

    四是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全面推行环保政务公开,对执法权限、范围、依据、程序等逐步向社会公开,接收公众监督。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真正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坚持环境监察执法后督查,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后予以销号,并建立完整的整改销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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