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景县县政府召开了各乡镇党委书记、主管企业的副职以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周达同志主持,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永跃同志对新环保法的重点部分向与会人员进行解读,县环保局局张忠昆同志宣读了《全县立即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县公安局副局长王金森做了表态发言,县政府县长孙文欣同志到会就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树立责任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民心的角度立即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点,横到边、坚到底,全覆盖、无缝隙、无遗漏,决不能漏掉一家排污企业,一个违法、违规摊点,让违法排污行为无藏身之地。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全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犯罪行为。对排查出来的环境违法问题,无论企业大小、无论上缴税收贡献大小,一律一视同仁,一律停产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决不姑息迁就,对采取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等规避监管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恶意排污行为,一律按新环保及其相关配套办法的规定给予重罚,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县政府组织两办督察室对各乡镇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动作迟缓、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河北省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规定》,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行政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最后政府副县长周达同志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决不能走过场,要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传统的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向全县人民交一份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满意答卷,真正让全县人民在一良好的宜居环境中,过一个祥和、舒适的春节。